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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郴州市桂东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19 20:28:3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6月25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6月25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6月25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认定结果材料由报考人员提供)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或其父母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6月17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均为2019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401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只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报考县级单位职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含50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含40分)。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或无人报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12日,领取准考证地点: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401室)。
 
  特别提示: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打印《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两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同时将报考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左下角。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学籍证明一份;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电子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或者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
 
  (5)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或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凡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在委托书上。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7月下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县级单位职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50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40分及以上(含4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方式详见《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东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
 
  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
 
  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诚信考试承诺书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7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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