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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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交警扮盲人带导盲犬坐公交被赶,狗狗哭了视频上了热搜,引发网民大讨论。视频中,山西一名女交警扮演盲人,她牵着导盲犬乘坐公交车,却遭到司机和乘客的驱赶,被赶下车的导盲犬在一旁哭泣,令人动容。随后,涉事公交公司回应称,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要出示残疾人证和导盲犬资格证,司机没有要求乘客出示且态度有问题,会予以处理,并加强相关培训。
这已经不是导盲犬第一次拒被绝进入公共场所,早在去年,合肥某女子和盲人朋友去饭店吃饭,携带的导盲犬被工作人员拒绝入内,女子称导盲犬属于工作犬,且带有证件,相关规定可以进入公共场合,但是最终仍被拒绝。可见导盲犬遭遇这种尴尬境地并非个案。我国有1700余万名视力障碍患者,导盲犬是促进他们无障碍出行的工作犬,是他们的眼睛。
那么到底导盲犬能够合法出入公共场所吗?早在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16条就明确提出:“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作为事发地山西,《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四章三十二条第(五)项也明确规定,禁止携带动物乘车,但导盲犬除外。
法律规章虽有明文规定,但是边界不清,执行起来仍有难度。比如,“允许进入”与“不得拒载”是两个法律概念。同时从导盲犬遭遇的尴尬境地便可看出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导盲犬的享受何等权利,也不知道遇到导盲犬时应该怎样对待,更多是恐惧,导致导盲犬被拒绝、被误解成为常有的事。从公交车司机的反应上也可看出相关单位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到位,让本该得到更多关爱的残障人士却举步维艰,让残障人士在身体上煎熬的同时,心理上受到了创伤。
责编:贺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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