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电网招聘会计高频考点:取得固定资产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6-03 09:36:45
取得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增加,按其来源不同分为: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购置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等等,企业应当分别不同来源进行会计处理。
1.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企业对投资者投资转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方面要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者投资额的增加。
2.购入的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入账,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购买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支出以及发生的安装费用等均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由“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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