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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19 17:00:57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报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人数共计5名(男女不限)。

2、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1800元,按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00元/月的工龄工资,每年年底经考核合格的,发给适当的绩效奖金。

3、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熟练的电脑打字技术,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法律专业或取得司法资格证书的优先。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

2、报名地点:岳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619办公室,电话0731-58286116.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4、资格审查:由本院进行审查。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

1、电脑速录技能测试(听打)。由组考部门随机播放一段材料的录音,考生将听到的内容录入电脑指定的软件中。

2、写作。

3、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后,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由岳塘区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七、咨询电话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0731-58286116。

原标题: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9日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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