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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招警考试公共基础之正当防卫易错题目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2-19 13:46:24

 1、万某和王某为情敌,某晚万某在回家的途中,恰巧碰到王某,两人发生打斗,打斗的过程中,王某用拳头打了万某的头部,万某用水果刀捅了王某肚子一刀,致王某死亡,关于万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解析:C。王某先是对万某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先是用拳头打了万某的头部,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可以正常反击的,也就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是正当防卫要求回击的暴力在限度之内,而万某直接用刀桶人的行为,是针对自己人身权遭受损害的防卫,只不过暴力过头,也就是防卫过当了,所以选项C正确。

2、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走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挣脱欲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拖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A。甲偷窃乙的东西,构成盗窃罪,但是甲使用暴力,根据《刑法》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转化成抢劫罪,本案例乙发现钱包被盗,甲使用暴力,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所以甲由盗窃罪已经转换成抢劫罪,对于甲进行的不法侵害,乙这是进行正当的反击,不是事后防卫,排除D,后果是将甲打死,看似是防卫过当,但是它属于特殊的正当防卫,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和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担刑事责任,所以排除BC,本题是正当防卫,答案选择A。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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