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试题
来源:233网校2013年9月28日【233网校:助你将考试一网打尽】
一、问答题
1.乙评估机构未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2分)
2.乙评估机构不应向甲上市公司询问评估期望值。(2分)
(或:不应把租金直接作为有效毛收入.2分)
(或:未说明收益年限,2分)
(二)评分要求:
(2)加油站的设施设备以及工器具等动产。(1分)
(4)加油站的特许经营权。(1分)
(2)加油站的设施设备情况(储油罐、加油机等的数量、型号、规格等)。(l分)
(4)加油站近3年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1分)
1.四个交易实例不可直接作为可比实例,经过修正或调整后可以选作可比实例。(2分)
(2)对实例B应进行利害关系人之间交易的交易情况修正,具体思路是进行市场调查,一般情况下其成交价格会低于正常市场价格。(2分)
(4)对实例D应进行临街宽度(宽深比)修正和形状(平面布局)修正。(2分)
三、指错题
2.估价依据中《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错,应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结果报告只有估价师盖章而无签字,按照规定“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6.市场法测算未列出计算公式。
8.市场法比较因素系数确定未说明比较基准。
10.市场法可比实例楼层修正,多层和高层不适宜采用统一修正系数。(交易实例B、C为高层,不宜选作可比实例)
12.收益法公式选取未说明理由。(收益法公式选用未分析未来收益变化趋势)
14.收益法测算未考虑押金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
16.收益法测算中建筑物重置成本应是客观成本。
18.市场法与收益法测算结果的价值内涵不一致。(市场法测算结果不应包含装修价值)
四、改错题
改为: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两种估价方法。
改为: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被迫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改为:由于估价对象为商业用房,故可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结合长期趋势)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改为:用成本法测算建筑物价格时,根据修建该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客观造价资料进行测算。
2.指出错误,未改正,或者改正不正确的,给1分。
来源:233网校-房地产估价师责编:bdan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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