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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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邀请
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为要约邀请。
2.要约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
3.承诺
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
4.合同成立、生效
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明确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即可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条款展开谈判,直到最终签订合同。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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