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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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缝
施工缝的位置在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1)柱:宜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高超过1m),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应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围内;
(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2.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
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刷一层水泥浆。
3.后浇带
通常保留一段时间(若设计无要求,则至少保留28d)后再浇筑,将结构连成整体。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d的湿润养护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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