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
国发〔2015〕5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89项)
国务院
201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
(共计89项)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号)
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设立民办本科学校资产审计
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机构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
提交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
农药产品质量检测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检测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新增原药生产装置所需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4号)
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1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地方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行业牵头部门(如交通、水利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2011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予以修改)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或者防洪规划的编制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或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注:审批工作中实际由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种子生产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固定资产证明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证明
提供种子经营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检验、包装设备的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提供种子生产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材料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船体结构无损探伤报告
具有无损探伤资质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船体结构无损探伤报告;审批部门依照标准进行技术检测,实施现场核查
远洋渔船船体测厚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氮氧化物排放报告
柴油机制造厂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氮氧化物排放报告;审批部门依照标准进行技术检测,实施现场核查
肥料质量复核性检测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肥料残留试验
农业部指定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残留试验,肥料残留试验有关内容在肥料田间试验中开展
肥料田间示范试验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条件的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等试验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有关内容在肥料田间试验中开展
肥料田间试验
肥料登记(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验证试验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证试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证试验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验证试验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1〕25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验证试验
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证试验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证检验
提供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的小型船舶检验材料
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2号)
中国船级社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船舶检验材料,船舶检验依法由船舶检验部门开展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技术评估报告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建设项目(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国家煤矿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估、评审
建设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机人防〔2012〕24号)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绘制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
规划、测绘、设计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审批部门完善标准,组织开展现场测量或现场核查
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中国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号)
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方案评价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国家国防科工局
《关于信息化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技术方案评价的通知》(局计〔2012〕81号)
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方案评价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
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建议书技术评估、评审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科工计〔2013〕1017号)
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注:审批工作中实际由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的审核与使用权登记核准和证书核发
国家海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国家测绘地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人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检定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国家测绘地信局
《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测绘局1996年发布)
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测绘计量器具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民用机场选址电磁环境测试
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
中国民航局
《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电磁环境测试
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项目建议书编制
规定权限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的审批和审核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经营快递业务申请人验资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邮政局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4号)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
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邮政局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员工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级鉴定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员工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批部门通过考试或抽测从业人员等方式对企业服务能力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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