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考点速记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3-01 00:43:03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需要指出的是,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是,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样规定是在依法查处违法承揽工程的同时,也能使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联合共同承包的有关法律规定
联合共同承包是国际工程承包的一种通行的做法,一般适用于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联合承包的方式,可以优势互补,增加中标机会,并可降低承包风险。但是,施工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包工程,这同样适用于联合共同承包。就是说,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不能超越资质等级去联合承包。如果几个联合承包方的资质等级不一样,则须以低资质等级的承包方为联合承包方的业务许可范围。这样的规定,可有效地避免在实践中以联合承包为借口进行“资质挂靠”的不规范行为。
《建筑法》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也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据此,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的,应当定性为违法分包。
1.背景
2.问题
3.分析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分为13个资质类别。该劳务分包企业具有3项劳务作业资质,但超出其资质允许范围承担了脚手架、模板、混凝土等劳务作业。另经查实,该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合同费用中,除人工费外,还包含了主要材料、大中型周转设备和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的设施等内容及费用,实际上是让该劳务分包企业承担了应当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
综上所述,该劳务分包可以定性为违法分包工程和违法越级承揽工程,应当依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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