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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汇总: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丢分点分析
1Z3060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重点掌握,包括编制人、审核人和范围。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及要求要理解,案例经常考。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一般性了解,有时候案例可能会涉及。
二、高频答疑点
答:安全技术交底是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向相关班组长和技术员交底。
答:以下工程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规定,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答: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然后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答: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属于二类费用吗?
8.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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