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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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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