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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档案事业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10-02 15:46:42

 第七章 档案事业

    档案是社会的核心信息资源,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文化建设、国家主权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国均将档案的宏观管理看作是政府的职责之一,以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并形成本民族的文化创新能力。 

第一节   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一、档案事业体系的构成

作为一项事业一般具有三个明显的标志:

    一是列入政府的职责范围,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业来抓;

    二是它本身同社会各方面,至少是有关部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并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

    三是建立起自我提高和发展的机制。

    依此观之,档案事业是以管理工作和开发国家档案资源服务于国家各项事业为宗旨,并由主体部门和辅助部门等多种机构共同组成的一项工作体系。

 

1、档案事业体系的主体部门

     档案档案事业体系的主体部门由档案管理机构所构成。档案管理机构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档案行政管理机构。   二是档案实体的管理机构。

 2、档案事业体系的辅助部门

档案事业体系的辅助部门是由档案宣传、档案教育、档案科研等机构构成。

二、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类型

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整个档案事业的管理方式和组织体制,包括各类档案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等内容。主要表现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基本类型。

1、分散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2、集中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第二节   法规控制

一、档案立法

    档案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由国家立法机构或权力机关制定的专门法律。档案立法是为国家的利益、为公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而进行的。档案立法是国家为协调档案与公民、档案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一种法律手段,以此来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进而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服务。

档案立法的原则

档案立法的第一原则:保护原则

档案立法的第二原则:惩戒原则  

档案立法的第三原则:服务原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档案法》共631条,其中包括: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2《档案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联系与协调

  1)《档案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关系

  2)《档案法》与《著作权法》的关系

   3)《档案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关系

   4)《档案法》与《刑法》的关系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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