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10月12日 上午09:00一11:30
下午14:00一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上午09:00一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上午09:00一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3年10月13日
下午14:00一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1、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并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应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非注册人员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4、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考三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和复审时间在2013年7月17日至8月1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
各省辖市于8月8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同时缴纳考务费。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国籍(地区),考试地点不可填写。省直单位的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报名地点应选择省直;省辖市考生报名地点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各省辖市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所在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将已审批的《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0371-66256754/68107960)汇总并交纳考试费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考务费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准考证领取。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通过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www.hnrea.org.cn)查询。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的发行和考前培训工作统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生按自愿原则参加培训。
(一)各地要加强对考试的宣传,充分认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在活跃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采取适当的形式,将有关考试事宜向社会公布。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提交信息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五)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八)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相关推荐:
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来源:233网校-房地产估价师责编:oyjl评论纠错
责编:guquan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