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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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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点击进入辽宁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3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6:30
10月14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6:30
二、报考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考场设置
四、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3)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现场报名确认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28-10月13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务费为60元/科,报名费每人10元。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一)2013年2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八、信息管理
九、考试大纲、教材
十、其他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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