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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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一、考试合格人数
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7321人;单科成绩合格保留成绩人员分别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4037人,《房地产经纪概论》3709人,《房地产经纪实务》1406人,《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4852人。
二、考试后续工作
(二)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省级考试办公室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请各地于2012年2月28日之前,将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3)报送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邮政编码:100037)。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irea.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初始注册。
各省级注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的初始注册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通过注册系统受理、审核、上报初始注册人员信息,并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并将人员名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2.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3.doc 下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更多考试信息尽请关注考试大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
相关信息:
关于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房地产估价师责编:liuya评论纠错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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