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建设用地一般可以通过划拨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取得。除国家机关和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外,建设单位都应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取得建设用地。
来源:233网校-房地产估价师责编:娃娃评论纠错
责编:guquan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