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第三节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2005年9月3日国务院第446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别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特别规定》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总结大量煤矿生产事故教训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了需要重点预防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这就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实际人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未采取区域与局部防突措施的,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总风量不足的;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采区进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平面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设计或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有自然发火征兆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开采容易自燃煤层而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回路供电的;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整体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煤矿实行整体承包但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进行生产的;整体承包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整体承包方再次转包的;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是指存在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安全生产隐患。
相关推荐:
2014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专题
2014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辅导精讲汇总
2014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最新知识辅导
123456责编:guquan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