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2.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3.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4.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6.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相关推荐:
201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精讲77
201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精讲80
欢迎访问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查看考试资料和试题
12责编:guquan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