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7〕216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点击查看考务文件:安徽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