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15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考试)4个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点击查看考务文件:海南关于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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