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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媒体纷纷报道了浙江宁波街头出现“共享大巴”。11月23日,在看到媒体报道后,宁波市运管局联合市客管局、江北交通运输管理处召开新闻发布会,紧急叫停这一项目。官方给出的答复是涉嫌非法营运,将坚决取缔。(11月24日未来网)
坦白讲,笔者并没有体验过“共享大巴”,对其整个运作模式并不清楚,但按运营方的说法,可以给宁波“共享大巴”总结出三个优点。其一,构想不错,“利用互联网方式,让百姓享受到廉价的出行方式”。其二,“配置”挺高,不管是选择司机的标准、乘务员的配置,还是车辆本身的配置,明显是“走心”的高配。其三,价格便宜,8公里以内免费,超过8公里的则按里程收取较低费用。
按理说,被运营方说得如此好的共享出行方式,理应得到政府的支持,但现实却令运营方“叫苦不迭”。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政府部门故意“刁难”,对新兴事物不够“开明”和“包容”,但仔细分析,政府部门的“叫停”确实有其缘由。
首先,不管“共享大巴”如何鼓吹其理念,有一点毋庸置疑,“共享”只是其打政策“擦边球”的借口,其“从事运输经营”的本质不会改变,和平时大家常见的车辆租赁公司租车业务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只不过是把租赁合约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仅此而已。
责编:贺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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