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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管理问题探析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7-01 11:48:14

  摘 要: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可谓异彩纷呈,余额宝引得活期宝、收益宝、现金宝等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微信新增支付功能后,基金公司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嫁接,改变了传统保险和基金销售的格局。互联网金融最新的发展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与网络小额信贷等。从移动应用功能和用户资源竞争方面看,随着新的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的移动应用越来越丰富,目前从类型上可以总体分为三类:公众服务、个人信息服务和商业应用。余额宝实质是类似于存款性质的理财产品,虽不涉及信用风险,但该业务仍然会面临三方面的要风险,文章认为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去应对:(1)通过技术安排有效规避监管风险;(2)通过客户核准规避市场风险;(3)通过大数据等技术降低流动性风险。另外,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的网络银行业务和总体的金融安全监管问题都应当提到议事日程。 
  关键词:余额宝 网络金融 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3-081-04 
  网络金融的概念存在不同的观点,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 
  笔者赞同的定义是:互联网金融(IT 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地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一、现状分析 
  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创新,开辟了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给社会和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金融安全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研究时下方兴未艾互联网金融的管理问题,不仅仅有着深远的理论意义,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加上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本质,互联网技术是手段、方式和路径,是为金融服务的。既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服务,也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互联网公司通过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迄今为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都持积极的态度。央行在其201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指出了互联网金融业对传统金融服务的补充作用,尤其体现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方面。这充分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也为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过去近30年,整个金融业完成了从传统业务向现代金融服务的转变,实现了金融服务的电子化、互联网化。而新兴的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在2000年以后才兴起的,这些互联网企业尝试着绕开现有的银行体系,利用网络用户高速传播的特点,为用户提供包括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在内的直接投融资服务。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可谓异彩纷呈,余额宝引得活期宝、收益宝、现金宝等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微信新增支付功能后,基金公司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嫁接,改变了传统保险和基金销售的格局,也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最新的发展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与网络小额信贷等。 
  1.第三方支付。所谓的第三方支付就是指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一个中立的支台,并通过该平台为网上消费提供资金结算和服务。在实际的商品交易中,买方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账户支付所购买货物的货款,再通过这些支付平台通知卖家,买方发货并到货后,由买方核验物品无误后通知付款,再由第三方支付企业将先前的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这充分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有效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其关键点是要与银行签约和银行的系统绑定。 
  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大约250家公司已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正处于审批阶段的企业则大约有200多家。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有阿里集团的支付宝和腾讯公司的财富通。由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完成了与各家公司的直连,扮演了网上银联的角色,加之其广泛的商户资源和通讯客户资源,跨行支付能力远超银行,发展迅速。很多中小型商户甚至大型商户撤销了与银行的合作改为与第三方支付对接,成为其特约商户。对于中小型商户来说,第三方支付公司已拥有的网络客户资源也是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对于普通客户来说,由于交易有保障,网上可选择的产品多、低廉,并有讨论区等,这种消费模式让人着迷。因此,第三方支付一经推出,其交易量每年成倍的增长。截至2013年12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达到2.60亿,使用率提升至42.1%。与2012年相比,网民规模增长3955万,增长率为17.9%。 
  根据第三方支付的特点,一些网络公司开始创设新的金融产品、开展网络理财。所谓的网络理财就是把人们暂时不用的零用钱,集中起来直接投资于基金等金融产品,获取收益,当需要支付时,直接从理财产品中出来,灵活便捷。余额宝还开发了每日进账收益的通知功能,更是增添了人们的兴趣,使第三方支付的客户不断增加。 
  2.移动支付。所谓移动支付就是手机支付,即客户通过手机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来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网上支付的结算方式,通过这类移动设备或者近距离传感器向银行发送支付指令,实现移动支付功能。移动支付通过将终端设备、应用程序、互联网以及银行进行融合,从而为用户提供金融结算服务。移动支付按支付距离可以分为近场支付和远场支付,近场支付就是通过手机刷卡的方式来进行,远程支付就是通过手机进入互联网而进行远程支付。   移动支付的渗透率正在超越网上支付的渗透率,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生力军。根据央行最新的统计数据,全国在2013年第四季度发生移动支付的业务大约共6.07亿笔,涉及金额共3.57万亿元,同比分别大约增长164%和252%,而据全球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2年这三年间全球的移动支付用户数增长率高达45%,到2015年全球移动支付用户规模总数预测将达4亿。从我国的手机支付市场数据来看,2013年上半年,手机支付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3年,全国手机支付用户规模大约1.25亿,使用率提升至25%,较2012年提升12个百分点、,而手机购物用户规模达到大约1.44亿,使用率提升至28.9%,较2012年则提升15.7个百分点。 
  手机购物在网上购物方面具有如下优势:第一,打破了时间、地域和环境的限制,使得网络购物和支付更为便捷、有效;第二,手机相关应用程序的发展和完善,提升了用户体验和认可度;第三,相关特定的应用如条形码等技术的发展,简化了支付流程,对于吸引用户使用手机购物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3.P2P网络小额信贷。P2P(即"Peer to Peer")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民间借贷提供中间平台服务的一种模式,该模式较为便利的为融资提供方和融资方提供透明、直接而安全的小额信贷交易。就是以网络的形式直接进行资金的买卖。互联网平台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其自身不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额信贷公司和担保公司提供双重担保。 
  由于P2P具有交易直接透明、低门槛与低渠道成本、效率高、实时性和风险分散等特点,一方面帮助融资提供方获得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使得融资方可以快速获得信用贷款,从而达到双赢的目标,因而自2007年一经推出、广受欢迎,并激发了人们的创新能力。如无需抵押或担保的"拍拍贷"、"阿里小贷",有抵押担保的"安心贷",以及国外的网上互助借贷平台Zopa等。截至2013年,我国P2P小额信贷公司快速发展达到将近2000多家,而涉及的交易金额高达1800多亿元。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打破了传统商业领域和金融领域的平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人们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下连接互联网,从而进行包括金融、商务等各种活动,获取资讯、金融、娱乐和沟通等综合服务。互联网金融必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快速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从移动应用程序量以及用户使用量两个层面来看,一方面智能移动终端快速普及,得益于我国基础设施的完善,电信运营商在3G网络铺设和Wi-Fi布局已渐进尾声,目前正开始4G网络的建设,从而使得上网的速度快速提高和费用的降低,据相关研究公司报告,激活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数量上,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智能终端市场;另一方面移动应用的数量快速增长,用户需求的增长、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以及商业模式的完善,激活了应用开发者的热情,截至2012年底,苹果App Store和谷歌Google Play中的应用数量都已经超过70万个,应用的类型则涵盖了生活的各方面如游戏、娱乐、图书、教育、科技、系统工具、旅游、视频、交际等,用户下载量也是高速增长,如苹果应用商店自上线以来累计下载量超过400亿次,其中近一半的下载发生在2012年;最后,电子移动商务蓬勃发展,以团购、电子商城、网上银行等移动应用得到快速发展,手机网购用户年增长率超过135%,用户量超过5000万,移动支付和网上银行的用户规模增速都超过了80%。 
  从移动应用功能和用户资源竞争方面看,随着新的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的移动应用越来越丰富,目前从类型上可以总体分为三类:公众服务、个人信息服务和商业应用,公众服务为用户提供新闻、娱乐、交通等信息,个人信息服务主要包括通信、社交、电子邮件等,商业应用包括银行、电子商城、机票、旅游等;目前对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资源争夺也更加激烈,除了苹果、三星、谷歌等国际巨头外,国内传统互联网企业(以阿里巴巴、百度、腾迅为代表)和新兴移动互联网企业(以京东、小米为代表)在智能终端、手机应用商店等特定领域展开更为激烈的竞争,以期在用户资源上取得优势地位。 
  从国家政策层面看,国家也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作为支柱性产业来对待,同时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力度,并在多个下发文件中进行了政策层面的规划,如在2013年8月由国务院所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文中,制定了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和电子商务交易额两方面的发展目标,在2013年8月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2013年央行在《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对互联网支付行业进行引导,并积极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在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产品的丰富性、风险分散化等方面的作用。 
  从现实情况看,以余额宝、微信支付、P2P为代表的新的金融力量迅猛发展。据天弘基金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余额宝的用户数已经达到4303万人,涉及金额规模更高达1853亿元,而这样的规模相当于建设银行中等省份分行的用户规模,而其从上线到年末才用了不到6个月的时间。马云曾在《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的演说中提到,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事实证明,自"余额宝"、"活期宝"、"现金宝"等各类网上产品的相继推出,网络金融以它高调的步伐加速前行。2013年8月5日,伴随微信5.0上线的微信支付功能的出现,也搅乱了互联网金融格局。2014年,中国农历马年前夕微信推出"新年红包"功能,更是出现了令人不可思议的结果,推出首日共发出22万个红包,金额超过1800万元,而到了1月29日,更是出现了让系统瘫痪的地步,受此消息影响,腾讯控股的股价上涨5.77%,一天市值增加540亿元。而这将进一步带来对信息流、社交方式和商业模式等全方位的影响。   有媒体把2013年定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把2014年定为移动支付大年,而各大互联网巨头为迎接新时代的降临也在积极跑马圈地,腾讯于2013年末宣布以4亿美元入股本地生活信息及交易平台大众点评网,之后抢滩嘀嘀打车、华南城和王府井,而百度则通过战略投资糯米以应对,阿里巴巴则依次收购了丁丁地图、美团和快的打车、高德地图,正是看中了互联网的未来,而激烈竞争的大幕才刚刚开启。 
  二、实例研究 
  余额宝作为最新的网络金融理财产品开创者和引领者,2013年6月13日由天弘基金和支付宝合作推出的账户余额增值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较高的收益,还能够随时支付和转出,无任何手续费,余额宝的理财门槛很低,1元起售。所以该新型金融产品上线后立即在业内掀起了一阵热潮,余额宝的出现打破了我国铁板一块的金融市场,它不仅拥有活期储蓄的优点,而且年化收益率却媲美固定存款的收益。另外,余额宝还可以随时进行转账和网购,在余额宝上线后的短短一年间,规模已经超过2500亿元,客户数超过4900万户。越来越多的客户利用余额宝或类似的网络金融理财产品作为新的理财手段,而传统的理财观念和理财手段因此受到严重冲击。余额宝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实名认证:使用余额宝的客户必须进行支付宝的实名认证。 
  2.转入:支付宝客户把支付宝账户内的备付金余额转入余额宝,转入单笔金额最低限为1元,最高没有限制,但必须为正整数。需要说明的细节如下: 
  (1)在工作日(T)15:00之前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将在第二个工作(T+1)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 
  (2)在工作日(T)15:00之后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将在第三个工作(T+2)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 
  (3)增利宝对已经确认的份额进行收益计算,所得收益每日计入客户的余额宝的总资金中。 
  3.转出:余额宝的总资金可以随时转出或用于淘宝网、京东网、亚马逊网、梦芭莎网等等网购支付,对于当日转出的资金不享受当日收益。 
  下面以余额宝为例,剖析一下互联网金融的管理特点: 
  1.运营主体。余额宝为支付宝公司针对支付宝账户余额推出的一项增值理财服务,用户将支付宝的余额转入余额宝来购买特定的基金理财产品,从而获取相对较高的收益,由于其具有零门槛、低风险、实时可提取等特点,因而自问世以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被认为是继支付宝之后又一次"改变"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余额宝在运营上主要涉及到三个运营主体: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和支付宝用户,支付宝公司是基金买卖客户资源和第三方结算工具的提供者,天弘基金公司推出"增利宝"基金产品,是基金的销售者,支付宝用户通过把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是基金的购买者。通过资金的运作和与市场的对接。余额宝最终实现了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和支付宝客户的三方共赢。支付宝公司为基金公司基金直销提供客户和结算平台,据此可以获得一定的管理费收入;基金公司通过余额宝这一平台吸引了客户资源,增加了销售渠道和基金规模;支付宝用户则实现了对资金的增值目的。 
  2.流程步骤。余额宝为客户搭建了标准化的理财流程,这些流程包括资金转入、基金确认、消费支付和资金转出四个关键环节,全部都是通过互联网营运来实现: 
  (1)资金转入。资金转入是指支付宝客户把支付宝账户内存款转入余额宝。如果客户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可以通过储蓄卡、信用卡等进行转入支付。存款转入有额度控制,不同的转让方式额度有所不同,如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无限额,而储蓄卡快捷支付存在单笔2000元、单日2000元、单月1万元等额度控制。 
  (2)基金确认。在第二个工作日基金公司会对转入余额宝的资金进行份额确认,并开始计算其收益,每日收益会记入到客户账户中。 
  (3)消费支付。如同使用支付宝余额一样,客户可以使用余额宝中的产品进行消费支付,基金公司将对基金份额进行实时的赎回和转出。 
  (4)资金转出。用户可以将余额宝余额随时转出,转出金额将实时到达该用户的支付宝账户中,但转出金额不再享受当天的基金收益,基金公司也会对基金份额进行实时的扣减。 
  3.风险控制。余额宝实质是类似于存款性质的理财产品,虽不涉及信用风险,但该业务仍然会面临如下三方面主要风险,笔者认为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去应对: 
  (1)通过技术安排有效规避监管风险。支付宝公司通过技术处理把基金销售行为转变为网络直销,使得资产在转移流动过程中不会转移到支付宝公司,而只是作为其中的销售渠道,因而规避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得代销基金的监管要求,有效规避了监管风险。 
  (2)通过客户核准规避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都会面临市场风险,余额宝也不例外,为此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的开户环节即向用户提示了风险,并与用户签订电子协议,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同时,其理财产品的组合配置上尽量选择了风险最小的货币基金,从而降低市场风险。 
  (3)通过大数据等技术降低流动性风险。基金公司的流动性需要满足基金实时被赎回和实时到账,为此,其充分借助大数据,对用户购物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建立流动性评估模型,据此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控。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拓展和管理作用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来说必然带来冲击,以余额宝为例,由于其理财起点低、流动性强、收益高、风险低等特点,对银行的存款、理财产品和基金代销业务都带来了冲击,余额宝的收益远超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并且可以随时赎回基金用于消费支付和转出,必然导致用户活期存款的分流,余额宝起点低,一元钱就能购买,远低于银行理财产品动辄数万元的起点,从而让更广大的支付宝用户获得增值机会,必然会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造成冲击,余额宝采取了快捷、高效的网络直销方式,也会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造成影响。因此,面对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必须改变既有发展模式,真正从用户利益出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主动求变,创新金融产品,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1.接受客户绑定各家银行卡的现实。各种互联网支付平台上线以后,商业银行的客户从此就不再稳定,换句话说,各家银行的客户都可能属于互联网支付平台的客户。以支付宝为例,它只要求绑定银行卡,而不管你是哪家的银行卡。如今,微信海外注册用户已达1亿户,未来对传统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影响也是不可限量的。 
  2.银行用户群体便捷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除了能够满足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放、兑业务外,还能满足沟通、购物、娱乐等应有尽有的需求。而这些确实是商业银行无以比拟的。在操作上便捷性强。这种第三方支付方式是通过和各大银行开展合作,以应用接口程序的方式将各大银行的结算交易集中在一个界面上,使复杂的银行用户群体便捷地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同时,由于对市场反应的特殊灵敏,互联网金融无论是消费还是理财都有天然的价格优势,这也是人们乐此不疲的重要原因。 
  3.商业银行间接占领互联网市场份额。互联网金融能够迅速把零碎资金集成庞大的整体,也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巨量资金的大转移。因此,它对传统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利差空间会进一步压缩,提前试水利率市场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把商业银行推向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户发展与维护的尴尬境地。在某种程度上说,商业银行需要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卖卡,间接占领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个大平台,相辅相成。 
  四、互联网金融带来新的金融安全管理问题 
  互联网金融由于其运行环境和运作方法的特殊性,存在诸多金融安全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可能形成灾难性的后果,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为此,央行先后出台了如下几个监管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虽然名义上受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但是实际上涉及相关部门较多:首先作为中介服务机构,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受到工商部门的监督;在安全技术方面,受"安全产品测评认识中心"和"金融认证中心"两个机构的监管;最后作为电子支付业务与银行挂钩,须受人民银行监管。目前这种混乱的管理体系和智能领域对人民银行来说,监管力度苍白无力、鞭长莫及,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 
  1.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安全管理。互联网金融(下转第85页)(上接第83页)目前扮演着渠道的角色。如果网络本身出了问题,那么就会出现渠道不畅的安全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讯线路的畅通问题;二是网络病毒侵入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连接着众多银行、客户和商户,一旦有病毒侵入,后果不堪设想。 
  2.互联网金融平台系统安全。这里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客户响应难以估量,所谓病毒式营销,就是数以亿计的客户在同一时间做一个动作,无异于黑客攻击,如果估计和准备得不充分,就会出现系统瘫痪。微信马年"抢红包"活动就超出了其自身的想象和运营能力,致使系统瘫痪。所幸的是由于银行信息系统空间充足,其形成的大量交易未能导致银行系统崩溃。否则,临近月末年关,正是银行发工资等关键时期,一旦发生系统运行问题,就会形成社会事件。二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必须有连续性管理的措施安排。除设立有效的备份措施外,还应有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应急预案。 
  3.资金投向与安全。当银行卡与互联网绑定以后,只要价格合理,就能在瞬间聚集起巨量资金。那么问题是,什么样的投向才能保持高收益而不出风险。依靠债市、同业拆借利率,甚至贷款的收益,是不能满足网民需要的。按照通常逻辑,收益高的风险必大,如何维持其平衡,是一个现实的难题。美国纳斯达克前董事局主席麦道夫的"庞氏骗局"即是典型的例子,其利用电子系统设下"骗局"来欺诈投资人共计650亿美元。 
  4.流动性安全与管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归集方来说,似乎并未察觉到流动性风险。因为可以随时赎回,也可以随时买入。但一旦市场上有更好的产品,对于客户来说就可拔腿就走。如果价格信号强烈,客户形成共识和一致的行动,流动性就会出现问题。 
  5.风险防范与安全。网络银行的风险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网络银行技术风险。主要类型有技术选择风险、系统安全风险和外部技术支持风险。(2)网络银行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市场信号风险和法律风险。(3)合规风险。反洗钱、反欺诈、反恐怖融资、反腐败,以及实施经济制裁和客户信息保密,也是目前商业银行内控合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洗钱与欺诈的风险更隐蔽,存在着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主体对反洗钱、反欺诈的职责不清问题,存在着利用互联网金融洗钱和欺诈的风险。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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