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城镇土地使用税(二)
来源:233网校2009年1月22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六、减税、免税
对下列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下列几项用地是否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例题部分:
A.比例
C.全额累进
答案:D
例题2:下列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B.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包括个人
D.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解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也包括个人。
A.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
C.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答案:C
例题4:土地使用税,按计算,分期缴纳。
B.季
D.旬
解析: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C.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E.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解析: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同时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 使用税5年至10年。
来源:233网校-房地产估价师责编:pkl评论纠错
大家好!我是会计专业的,今年想报考房产估价师,不知道难度大不大,该怎么样复习,请各位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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