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会计》第六章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18 17:45:10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无门槛),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有门槛)。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二、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二)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投资性房地产提取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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