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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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试 卷 四 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 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 20 分) 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 400 字。 二、(本题 22 分)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 10 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 1 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 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 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 10 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 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 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 杀了"。李某不得已将 10 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 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 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 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 10 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 10 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 10 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 三、(本题 20 分) 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 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 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 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庭审中合议庭对戊 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法 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 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重新起诉后,甲、乙分别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 10 万 元。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 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 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四、(本题 23 分) 案情:2007 年 2 月 1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 1000 台 A 型微波炉的合同, 约定由乙公司 3 月 10 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 50 台 B 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 3 月 13 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 1000 台 A 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 10 天内。 3 月 15 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 100 台 A 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 月 20 日货到丙公司。4 月 15 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 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 B 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 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 1200 元。 问题: 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 100 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 50 台 B 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五、(本题 20 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 60 万元和 240 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 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 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 50 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 司达成协议约定:若 3 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 20%给白云公司, 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 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 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 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 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 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 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 对策? 六、(本题 20 分) 案情:2006 年 5 月 24 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 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 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 停运损失费共计 13.5 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 15 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 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庭审调查中, 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而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 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 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 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7 年 3 月 16 日,法 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 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 8 万元。刘某当即表示将提 起上诉。 2007 年 3 月 29 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 2007 年 4 月 5 日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 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 年 7 月 3 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 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 4.5 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七、(本题 25 分)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 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甲题: 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增广贤 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凶。"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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